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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近2万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精准保障


来源: 人民网

人民网郑州11月18日电 (石国庆)日前,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

人民网郑州11月18日电 (石国庆)日前,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从2020年起,河南将对父母双方重残、重病、服刑在押等情形造成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施保障,此举涉及近2万名儿童的切身利益。

保障包括哪些内容?《实施意见》指出,在保障基本生活方面,河南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当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方式和资金渠道进行保障。

目前河南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是每人每月950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是1350元。按照要求,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应及时足额发放到监护人、实际抚养人或儿童本人账户。集中供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由各地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抚养机构的账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

哪些情况符合政策规定?据了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儿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这类儿童约为2万名。

如何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可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也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查验、县级民政部门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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